嘉峪关市残疾人服务场所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嘉峪关市残疾人服务场所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采购单位为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现对嘉峪关市残疾人服务场所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并于2025年4月29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GSHXY-2025-006JC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残疾人服务场所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预算金额:97.626235万元
最高限价:97.626235万元
采购内容:维修改造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外墙、卫生间、活动室墙面、无障碍、室内水电暖及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新建临时彩钢结构车棚等;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辅助性就业工坊)操作区域新增地板辐射采暖系统主干管及配套管件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计划总工期: 5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5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6 月 19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纳税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注:①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除信用查询外,其余资料均需按要求提供并扫描加盖公司鲜章。
② 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供应商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充。
1.获取时间:2025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28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节假日除外);
4.文件获取方法:报名成功后联系甘肃华鑫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售价:300元/份)。如未获取磋商文件则视为无效报名,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00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及嘉峪关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同时发布。